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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绥化明水经营部第四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组长人:
 

吴迪

技术负责人:

孙强

过程控制负责人:

谭艳红

报告编制人:

刘立春

审核人:

于晓杰

提交时间:

2025-10-15

项目组成员:

吴迪、刘立春、 李颖 赵兴宇 卢卫东 曹婷

注册安全工程师:

吴迪 赵兴宇 曹婷

技术专家:

技术专家

          现场工作情况

收集资料情况:

1、营业执照 2、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3、成品油销售许可证 4、不动产权证 5、消防验收意见书 6、工伤保险缴费证明 7、主要负责人培训证 8、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 9、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10、防静电装置安全检测报告 11、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12、安全管理制度清单、操作规程清单、责任制文本 13、总平面布置图

现场勘查工作情况:

时间:2025.7.12参与人员: 吴迪 刘立春 勘察情况:第四加油站位于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城南哈黑公路5公里处路东侧。加油站东侧为架空电力线(杆高8m,有绝缘层);东北侧为架空通讯线(杆高5米)和信号塔;西侧为哈黑公路(主干路);南侧为修理厂厂房(丙类厂房)和架空通讯线(杆高5米);北侧为乡村路(次干路),站外西侧路对面70米处和东北侧100米处有一通信信号塔(由于距离较远,且满足规范要求的最大安全距离,在此就不详细列出两个加油站之间各项距离数据和距通信信号塔的距离数据)。加油站西侧敞开,并设有出入口。

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复查:

1.95#汽油加油机底部防爆接线盒未用防爆胶泥封堵;2室外急停按钮无防护罩;2025年09月20日经项目负责人现场隐患复查,现场隐患已整改合格

项目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绥化明水经营部第四加油站罐区为地下储罐区,共设有4埋地卧式双层油罐,其中30m³汽油罐2座,30m³柴油罐2座,总容量120m³,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3.0.9条要求,按柴油储罐容积折半计算为90m3,属于三级加油站。站内设有4台加油机,其中2台双枪单油品柴油加油机,2台双枪单油品汽油加油机。站内设有分散式汽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和汽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现场照片:




文章来源自:黑龙江泰鸽安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http://www.heilongjiangtai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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