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佳木斯销售分公司莲江口油库(简称:莲江口油库)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镇南侧。油库占地面积247432.0平方米。
莲江口油库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佳木斯销售分公司管理,现已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8001297345151,负责人:刘树良。
莲江口油库始建于1950年,莲江口油库集乙醇汽油组分油(以下简称组分油)、柴油、变性燃料乙醇(以下简称乙醇)接卸、存储、调和、付出为一体,进货方式为铁路运输,付油方式为公路付油。其中乙醇汽油为在线调和付出,调和品种为E92#、E95#、E98#,其他柴油按季节付出。
莲江口油库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黑D安经(甲)字[2021]000138,有效期至:2023年11月29日。
莲江口油库已取得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证书编号:黑AQBWHⅡ202200001,有效期至:2025年2月。
莲江口油库罐区1#罐组和2#罐组均构成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已在佳木斯市郊区应急管理局备案。1#罐组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备案编号:BA佳郊应急[2022]001,有效期至:2025年8月25日;2#罐组构成二级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备案编号:BA佳郊应急[2022]002,有效期至:2025年8月25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佳木斯销售分公司莲江口油库应急预案已在佳木斯市郊区应急管理局备案,备案编号:230811-2021-00134。
莲江口油库罐区现有18座立式储罐,分为1#、2#两个罐组,1#罐组包括10000m3固定顶柴油储罐1座、10000m3内浮顶柴油储罐1座、2000
m3固定顶柴油储罐3座、2000
m3内浮顶汽油储罐6座、2000
m3内浮顶乙醇储罐1座;2#罐组内设有17000m3固定顶柴油储罐2座、5000
m3固定顶柴油罐2座、5000
m3内浮顶柴油罐1座、5000
m3内浮顶汽油罐1座;总容积9.4×104m3,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3.0.1条,莲江口油库属于二级油库。
铁路卸车设施包括双轨铁路卸车栈桥1座(铁路专用线分别为810m及840m,共设29套卸车鹤位,其中汽柴油共用25鹤位、乙醇4鹤位)、卸油泵房(卸油泵房与配电间合建,中间用实体墙隔开)及3座30m3扫仓罐。
公路装车为净空高度6.5m的汽车装车棚,设置7岛7车位18套下装鹤管(9汽9柴),公路装车棚东侧为营业室。
莲江口油库现有员工70人,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人,油库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均经过相应的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