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牡丹江销售分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1000130200131C
负责人:魏丰元
该项目已取得由牡丹江市商务局出具的《关于核准新建加油站的通知》(牡商发[2022]11号)。
该项目已取得由牡丹江市商务局出具的《关于同意加油站延期建设的通知》(牡商发[2024]13号)。
该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地字第231081202100023号。
该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2022]002号。
该项目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宗地面积3401.25m2,编号:黑(2021)绥芬河市不动产权第0005498号。
该项目已通过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区行政审批局的消防检查且已取得《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黑(牡)(绥芬河)消验[2024]第0009号。
本项目通过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编号:黑绥芬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2]001号。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1)罐区:新建承重罐区一处,内设4具30m3FF双层油罐(2汽2柴);
(2)站房:新建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站房一座,建筑面积172.80m2;
(3)罩棚:新建钢框架结构罩棚一座,建筑面积120.37m2;
(4)加油岛:新建4座双柱加油岛,新设8个防撞柱;
(5)加油机:新设2台双枪单油品、2台四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
(6)工艺管线:出油管埋地部分采用双层复合管,其他管线均采用20#无缝钢管,设卸油油气回收及(分散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预留油气排放处理装置管线,预留油气在线监测系统。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牡丹江销售分公司绥芬河红花岭加油站新建项目罐区设4座30m3FF双层油罐(2汽2柴),总容积为12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为90m3,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该站属三级加油站。 |